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2号 (关于开展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)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, 海关总署决定自8月12日起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,抽查商品的范围见附件。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《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》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,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)执行。
附件: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,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。
一、进口商品:文具用品、太阳伞、婴童纺织用品(手套、袜子、布鞋、围巾、围兜、围嘴、隔尿垫、床上用品等)、童装、太阳镜、保健枕、保健垫。
二、出口商品: 节日灯串、电动剃须刀、电热水龙头、吹风机、器具开关、电烤锅(电烤炉、空气炸锅等)、LED照明光源、仿真饰品、儿童滑板车、电动童车、毛绒玩具、儿童自行车。
海关将对这些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
作者:天津国际货运代理发布时间:2019-08-28 10:20
WSXT物流供应链技术平台能够灵活与定制物流解决方案,每个细节都保障您的货物安全顺利通过供应链的各个阶段。
推荐新闻:
- 进口物流服务降本增效策略与实施路径2025-04-24
- 进口物流服务多维价值解析:场景适配与技术演进2025-04-24
- 天津物流专线行业趋势与服务模式解析2025-04-24
- 天津物流专线助力企业供应链升级的关键要素2025-04-24